2008年10月31日 星期五

忘記

我比身邊大多數的人還要容易忘記事情,忘記走進房間要做什麼,忘記剛拿在手上的東西放哪,吃完飯忘記付過錢沒,甚至是打完招呼就忘了原本要跟對方說什麼,聽起來像是個失憶的老人,但我才27歲。我媽常說還好腦袋連在脖子上,不然老早被我搞丟了。沒錯,我從小就是個丟三落四的迷糊蟲。
「忘記表示不重要」我常這麼說。
但偏我又老是忘了些很重要的事,於是常火燒屁股才熬夜趕工。這當然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但我是真的認真的在想,到底什麼才真正重要?
以前我習慣隨身帶著筆記本,一有空就拿出來塗塗寫寫,記些生活瑣事,或是腦袋裡時不時冒出的念頭。習慣上網後,有部份就逸散到了部落格上。但漸漸的我越來越少書寫。
從寫字變成打字,書寫的方式變得方便,但我卻越來越沒有書寫的衝動。以前我認為記錄自己的想法、生活是很重要的一件事,現在經常是腦袋冒出了有趣的想法,想著想著就忘了,時間一久好像也就不重要了。我對此感到害怕。
發生了的事情沒有無法被原諒的,於是所有的事情就被這荒謬的邏輯給原諒了,米蘭.昆德拉如此說過。所 有 的 事 情 。當原諒置換成遺忘,我找不出有什麼不同之處,那麼這世界上還有什麼事情重要?我相信有。
於是除了忘記,我試著記住些什麼。

WORLD

對台灣獨立音樂的接觸是從高中開始。以前只認識一些老外,Guns n' Roses, Bon Jovi, Scopion...,以為所謂的搖滾樂就是這個樣子,直到社團學長拿了一些名字跟內容都很奇怪的CD給我,才知道原來台灣有一群人在做著不一樣的事情-骨肉皮、糯米糰、濁水溪公社,還有刺客,他們是我最早認識的台灣樂團。

我買的第一張台灣獨立音樂唱片是四分衛的「起來」,那年我高三。那時候角頭剛成立不久,五月天剛出唱片,所有這類音樂都被歸類為「地下樂團」。在那苦悶慘綠的高三歲月中,我不停的聽著那些同學口中吵死人的怪音樂,是這些樂團讓我相信人可以有自己的模樣,不一定要硬塞進學校師長給的框框。

隨著五月天紅了,亂彈還有閃靈拿下金曲獎,所謂的「地下音樂」一翻而為「獨立音樂」,玩樂團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是音樂卻越來越軟。當然搖滾樂不必然要吵要飆,但當放眼望去一片民謠後搖呢喃呻吟,不禁令人懷念起龐克金屬熱鬧嘶吼的美好時光。

月初偶然的機會我去了四分衛的發片演唱會。站在台下我驚訝的發現過了十幾年,他們還是一樣硬派!尤其是在音箱傳出虎神熟悉的吉他前奏,天!感覺就像是釣魚釣到腔棘魚一樣令人熱血沸騰,太感人了!!

當hardcore變成上個世紀的古董,四分衛還是堅持著他們的音樂,這就是搖滾阿阿阿阿!

"This is my WORLD" 四分衛有資格這麼說!

【愛情夾在麵包裡面】
(阿山說這首歌本來想作成Puffy的感覺,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