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 星期五

忘記

我比身邊大多數的人還要容易忘記事情,忘記走進房間要做什麼,忘記剛拿在手上的東西放哪,吃完飯忘記付過錢沒,甚至是打完招呼就忘了原本要跟對方說什麼,聽起來像是個失憶的老人,但我才27歲。我媽常說還好腦袋連在脖子上,不然老早被我搞丟了。沒錯,我從小就是個丟三落四的迷糊蟲。
「忘記表示不重要」我常這麼說。
但偏我又老是忘了些很重要的事,於是常火燒屁股才熬夜趕工。這當然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但我是真的認真的在想,到底什麼才真正重要?
以前我習慣隨身帶著筆記本,一有空就拿出來塗塗寫寫,記些生活瑣事,或是腦袋裡時不時冒出的念頭。習慣上網後,有部份就逸散到了部落格上。但漸漸的我越來越少書寫。
從寫字變成打字,書寫的方式變得方便,但我卻越來越沒有書寫的衝動。以前我認為記錄自己的想法、生活是很重要的一件事,現在經常是腦袋冒出了有趣的想法,想著想著就忘了,時間一久好像也就不重要了。我對此感到害怕。
發生了的事情沒有無法被原諒的,於是所有的事情就被這荒謬的邏輯給原諒了,米蘭.昆德拉如此說過。所 有 的 事 情 。當原諒置換成遺忘,我找不出有什麼不同之處,那麼這世界上還有什麼事情重要?我相信有。
於是除了忘記,我試著記住些什麼。

WORLD

對台灣獨立音樂的接觸是從高中開始。以前只認識一些老外,Guns n' Roses, Bon Jovi, Scopion...,以為所謂的搖滾樂就是這個樣子,直到社團學長拿了一些名字跟內容都很奇怪的CD給我,才知道原來台灣有一群人在做著不一樣的事情-骨肉皮、糯米糰、濁水溪公社,還有刺客,他們是我最早認識的台灣樂團。

我買的第一張台灣獨立音樂唱片是四分衛的「起來」,那年我高三。那時候角頭剛成立不久,五月天剛出唱片,所有這類音樂都被歸類為「地下樂團」。在那苦悶慘綠的高三歲月中,我不停的聽著那些同學口中吵死人的怪音樂,是這些樂團讓我相信人可以有自己的模樣,不一定要硬塞進學校師長給的框框。

隨著五月天紅了,亂彈還有閃靈拿下金曲獎,所謂的「地下音樂」一翻而為「獨立音樂」,玩樂團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是音樂卻越來越軟。當然搖滾樂不必然要吵要飆,但當放眼望去一片民謠後搖呢喃呻吟,不禁令人懷念起龐克金屬熱鬧嘶吼的美好時光。

月初偶然的機會我去了四分衛的發片演唱會。站在台下我驚訝的發現過了十幾年,他們還是一樣硬派!尤其是在音箱傳出虎神熟悉的吉他前奏,天!感覺就像是釣魚釣到腔棘魚一樣令人熱血沸騰,太感人了!!

當hardcore變成上個世紀的古董,四分衛還是堅持著他們的音樂,這就是搖滾阿阿阿阿!

"This is my WORLD" 四分衛有資格這麼說!

【愛情夾在麵包裡面】
(阿山說這首歌本來想作成Puffy的感覺,你覺得呢?)

2008年8月6日 星期三

晚餐過後的公園

沙發上有個男人眼神
迷茫像喝醉了
他說現在還太早時間
還早還早夢才正要萌芽
永遠也不遲我說
這裡是台北

水銀燈滑過車窗
濺落滿地夜色雜沓
搖曳

拉不拉多牽著女人穿著運動褲走過
人行道上流下憋了一天的尿液
流過發亮的皮鞋揉皺的發票生鏽的
驕傲像春天嬌嫩新芽
刺痛早已習慣黑暗的眼珠
不如閉上雙眼如果可以
我只想聽見你的聲音
如果可以請再給我一罐啤酒
是的請再給我

2008年6月26日 星期四

放暑假了

暌違四年
我又開始放暑假了

所謂的暑假這種東西
首先一定要有冰涼的啤酒
玻璃瓶裝的更好
接著要有海水
藍色清澈帶著南風的溫暖海水
最後要有搖滾樂

我愛夏天 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