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 星期五

那我懂你意思了

笑吧
剪掉拘謹
唱吧
釋放情緒
轉吧
擁抱旋律
叫吧
撕開空氣

我笑著唱著轉著叫著
我跟著節奏一直跳一直跳一直跳一直跳
抱歉撞到你
抱歉踩到你
一臉嫌惡的死魚
抱歉抱歉
其實我想踩死你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宿舍的格局很老舊,長條形的房間,進門左右各兩個床位,一面是牆,一面是床位。每個人分到一個小小的空間,書桌旁邊是衣櫃,頭上是床,所有家具都是木頭做的,顏色陳舊,床沿的貼皮脫膠剝落。新室友們整理自己的行李,來來去去,大家都沒什麼表情。

走出宿舍我來到一間livehouse,今晚有個不認識的外國團,表演已經開始。我走到舞台前發現只有一位歌手,其他十幾個人都是舞者。舞台上的人影鑲在身後迷離螢亮的霓虹幕上,紫紅藍橘,灰黃銀白,旋律把妖異的燈光揉扭成一幅醉酒的視野,灼熱而絢麗。歌手畫著奇異誇張的妝,唱著我聽不懂的歌曲。挑逗的肢體語言,表情侵略而誘惑,身後舞者扭動著驅體隨著音樂節奏甩手擺頭,簇擁著歌手像極了達利的畫,靈魂被震撼的深層感動。 在我還沒回過神時,表演就結束了。

有點失魂落魄我呆站在黑暗的舞台前,突然一個工作人員吸引了我的目光。她是個漂亮的女孩,畫了不算濃豔的妝,但比禮貌性的淡妝還多了幾分心思。看著她忙進忙出我拿不定主意該過去搭訕還是獨自回去,直到她揹著側背包離開我才下定決心追上去。

我跟著她走進了學生餐廳,鼓起勇氣跟她要了電話還有e-mail,沒想到她大方的跟我要了筆,寫在隨手從桌上抽來的面紙上,反而我自己緊張得一直寫錯字,還頻頻把面紙戳破根本寫不完我的e-mail,好不容易才從背包裡翻出一張紙片寫好我的手機e-mail給她。 

忘了怎麼跟她道別,或者根本沒有離開,直到藍色的天光將我喚醒。

2012年3月25日 星期日

最後一句話

睡前

「我們現在就開始吧。」我說
不管用什麼方法,你總是要回報的。
我沒有祈禱,我從不祈禱。
凌晨已過,我才就寢。
和這家的女主人睡了一晚,連貓也都能接受你了。
喝一點波本可以緩衝所有的事情。


在最後的最後:酒鬼史卡德

我說:「他說的對,我會的。」
不管用什麼方法,你總是要回報的。
我沒有祈禱,我從不祈禱。
不曉得為什麼我會沒有想到。
凌晨已過,我才就寢。
我自己找到出去的路。
好了,史卡德先生,我們一個小時後見面。
我又重新倒滿了我們兩人的酒杯。
找一隻根本不在那裡的貓。
沒說半句話,我就把話筒掛回去,回到床上繼續睡覺。
錯不了的。
在五十七街的街角,我把那把折疊刀丟進排水溝裡。
我終於睡著了。
然而現在我有什麼呢?你能不能告訴我?我現在擁有的是什麼呢?
威考福街。
他說:「我太太是個瞎子。」
喝一點波本可以緩衝所有的事情。




最近迷上了馬修‧史卡德,他是美國偵探小說家勞倫斯‧卜洛克的故事主角,總是獨自一人在紐約城市裡走走停停,在一間又一間的酒館間,探詢死亡的真相,或者也關於生命。

睡前我習慣躺在床上看一會兒書,於是每晚閤上書本前所讀的最後一句話,就會像箴言般烙在視網膜上,讓我抱著進入夢鄉。夜復一夜,我慢慢發現,每晚我所讀到的最後一句話,就像詩句,於是我將它們放在一起,看起來果然像首詩,後現代的解構寓言。

所有詩句文字來自勞倫斯‧卜洛克的【黑暗之刺】,〔睡前﹞是我閱讀這本書的節奏,〔在最後的最後:酒鬼史卡德〕是每一章最後的一句話,卜洛克他自己的節奏。

2011年9月24日 星期六

公寓

大溪地 - 黃小楨



潮濕的地 雷陣雨 沿著想你的邊緣遊戲
曾經聽到的 那只是那只是
劃過的雲
我還可以 閒蕩 焦慮 清醒
屋裡沒有你

約好住在漏水的公寓 一起接雨和拖地
等天放晴 到大溪地 
或在家裡
你看(著)我睡醒
也許陽光透過玻璃上凝的水滴 好安靜
不需多說一句

潮濕的地 雨不停
靠著我還有沒有你 

遠遠的承諾
是真的 是真的 是你所有的表情
我還可以 合上眼 想起 忘記落空沒關係

靠著我 不可能忘記




繞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大洋與高山間慵緩小城。夜晚,坐在新住進的公寓裡,突然想起這首歌。

找一天,去大溪地走走好了。

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氛圍



累積了兩個月的疲勞終於在這次下山後一擁而上把我撂倒,昨天回台中後就整個人恍神發呆不知所以,一直到今天中午終於下定決心出門去吃飯。戴著安全帽走出社區大門才發現,今天的陽光好燦爛,耀眼卻不灼人,秋天真的到了。

騎著機車我來到了久違的市區,老樣子還是點了雞肉飯味增湯還有白菜滷,今天還外加了一盤菜豆,好不容易出門了要多吃一點。點完菜坐在騎樓下的桌邊享用著美味的早午餐同時突然想到,莊家神速的出菜速度比麥當勞還有效率呀!簡直就是中式的速食嘛!吃過飯整個人有元氣多了,終於有醒過來的感覺。

身體醒了,心卻感覺還在沉睡。

晚上突然覺得需要音樂來喚醒我乾燥的靈魂,正要上網搜尋一下今晚有什麼樂團表演,突然想起台中所有的livehouse全被中風胡給抄了。沒辦法,只好開始翻找我的音樂,就這樣發現了被我遺忘已久的龍哥。

龍哥微醺的歌聲滄桑的吉他,時而走音時而忘詞,全然不泥小節,我卻彷彿看見眼前一群好友圍坐昏黃燈光下,把酒言歡,暢懷吟喝,深深地被感動。

音樂不該只是歌唱比賽流行唱片中的制式扮相,重要的是情感,動人的是氛圍。